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電腦數化資料申請使用要點
<p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促進資料共享並加 強資訊交流,以充分利用既有資源,特訂定本要點。 <p />二、本要點適用之申請單位為: <br />(一)政府機關。 <br />(二)受政府機關委託計畫之民間機構、團體或學術單位。 <p />三、申請本局電腦數化資料種類以坡地土壤圖、土地利用現況圖、農路圖 、土石流潛勢溪流圖及崩塌地圖為限,其格式為ArcView。 <p />四、申請數化資料時應上傳之證明文件(PDF檔)如下: <br />(一)政府機關:機關印信。 <br />(二)受政府機關委託計畫之民間機構、團體或學術單位:委託書及機構 或公司章。 <p />五、申請本局數化資料時,應於本局空間供應資訊系統(http://smap.sw cb.gov.tw/)線上填寫申請請表單,經本局審核後以電子郵件通知, 依據密碼自行上網下載。 <p />六、領用本局電腦數化資料須遵守下列限制事項: <br />(一)領用本局電腦數化資料以申請單位自行使用為限。 <br />(二)領用本局電腦數化資料僅賦予使用權,申請單位非經本局同意,不 得自行轉錄、轉售或贈與,亦不得以附加或改良資料為由,自行轉 錄、轉售或贈與。 <br />(三)領用本局電腦數化資料須專人保管列入移交,非經本局之同意,不 得複製,不得攜出國外。 <br />(四)遵照國家機密保護法、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使用本局電腦 數化資料。 <p />七、領用單位領用本局電腦數化資料時,應於成果報告等引用處敘明引用 資料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