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保險專案補助申請作業要點
<p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執行家畜保險辦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特訂 定本要點。 <p />二、家畜保險之保險人、再保險人於同一年度內個別險種之自留損失率達 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者,得依家畜保險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申請專案補助 。 前項自留損失率之計算公式如下: <br />(一)保險人自留損失率 =(理賠金額滿期保險費)100% <br />(二)再保險人自留損失率 =【 理賠金額 (滿期保險費 - 已支付之 再保佣金)】 100% <p />三、專案補助之補助基準如下: <br />(一)自留損失率為百分之八十五至百分之一百者:百分之八十五以上部 分之理賠金額,給予全額補助。 <br />(二)自留損失率為百分之一百以上者:百分之八十五至百分之一百部分 之理賠金額,給予全額補助;超過百分之一百部分之理賠金額,給 予百分之六十補助。 <p />四、保險人、再保險人申請專案補助,應於次年一月起至四月底前送全國 或省級之再保險人彙整,並經其家畜保險事業資金管理委員會初審後 ,於二個月內報中央主管機關複審。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複審,得組成 審查小組。 前項審查通過之補助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次年度計畫編列預算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