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優良農產品推行會報設置要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行CAS優良農產品之相關業務,提昇國產農產品及農產加工食品銷售,特設置CAS優良農產品推行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二本會報宗旨為建立國產農產品及農產加工食品優質形象及CAS產品行銷通路,爭取國內外消費者對國產農產品之認同,保障農民收益、業者權利及消費者權益。三 本會報之任務如下:<br />(一)審議本會業務主辦單位研擬及增修訂之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相關法令、制度規範等。<br />(二)審議CAS優良農產品專業執行機構之甄選、委託、監督及考核事宜。<br />(三)有關CAS優良農產品市場調查、宣導及國內外促銷事宜。<br />(四)有關CAS優良農產品標章遭仿冒及重大異常事件之諮議。<br />(五)有關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國際合作及交流事務之諮議。<br />(六)其他有關推行CAS優良農產品業務相關事宜。四本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本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會農糧處處長兼任之;除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另本會單位及所屬機關代表、CAS執行機構代表、企業代表、消費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代表委員,共十五人至十八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派(聘)兼之,任期二年,委員因職務異動,應隨其本職進退。五本會報委員會議由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因故未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六本會報委員會議每半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七為執行本會報之相關業務,得置執行秘書一人,承召集人之指示綜理本會報業務,並得視業務需要置辦事人員協助執行會務工作,前項人員均由本會報召集人就本會人員指派兼任之。八本會報設工作小組,辦理下列事務:<br />(一)研議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規範。<br />(二)研議各類別CAS優良農產品之認定標準。<br />(三)研議其他與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相關之技術性規劃工作。九本會報各工作小組置小組召集人一人,由本會業務主辦單位之主管兼任之,承召集人指示,綜理該工作小組業務。一○本會報各工作小組得視需要,隨時由小組召集人召開工作會議。一一本會報得視業務需要,委託適當之專業機構為認證或推廣宣導執行機構,協助辦理下列業務:<br />(一)認證執行機構1協助辦理本會報工作小組之幕僚業務。2研擬各類別CAS優良農產品之認定標準。3執行CAS優良農產品認證之資料審查、產品檢驗及追蹤管理等業務。4其他有關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執行作業之相關事宜。<br />(二)推廣宣導執行機構1執行CAS優良農產品之推廣宣導業務及消費者服務工作。2協助辦理本會報工作小組之幕僚業務。3其他有關CAS優良農產品認證推廣宣導之相關事宜。一二本會報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一三本會報委員會所需經費,由本會年度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