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副結核病檢驗方法
<p />一、鏡檢法 <br />(一)取糞便加約十倍量之百分之○.五胰蛋白脢(Trypsin) 溶液後置 室溫三十至六十分離並偶而搖動,促其消化,消化液經紗布過濾, 濾液以三千至四千轉(30004000 rpm)遠心分離三十分鐘,取沉 澱物作塗抹片標本。再以抗酸性菌染色法(Ziehl-Neelsen 法)染 色,鏡檢;或取直腸黏膜塗抹於玻片上,以抗酸性菌染色法(Aura mine-0 法)染色六分鐘,再以百分之○.一高錳酸鉀液脫色製成 染色標本,以螢光顯微鏡鏡檢。
<p />二、培養法 <br />(一)取糞便一公克,加約四十公撮之百分之五草酸或百分之四氫氧化鈉 溶液,混合均勻後,置於細長量筒中,靜置三至四分鐘,取上清液 約十五公撮置於攝氏三十七度恆溫水槽內三十分鐘,再以細目金屬 網過濾,濾液以三千至五千轉(30005000 rpm)遠心分離三十分 鐘,其沉渣與少數蒸餾水混合均勻後接種於副結核菌分離用培養基 斜面,並以橡皮塞密封,置於攝氏三十七度恆溫箱中培養三個月。 <br />(二)取腸管洗去腸內容物,以刀或玻片刮取腸黏膜,將腸黏膜或腸間膜 淋巴結切細後,加十倍量之百分之○.五胰蛋白脢溶液,置室溫三 十至六十分鐘,其沉渣加二至三倍之百分之四氫氧化鈉液混合後, 接種於副結核菌分離用培養基斜面,並以橡皮塞密封,置於攝氏三 十七度恆溫箱中培養三個月。
<p />三、副結核菌素皮內注射法 以副結核菌素○.二毫升,注射於頸側皮內,經四十八小時,使用直 徑測微尺測定注射局部之腫脹厚度與注射前同一局部厚度之差額,比 較判定之。
<p />四、補體結合反應 <br />(一)抗原:診斷用抗原以鎂生理食鹽水稀釋。 <br />(二)血清:供檢血清經攝氏五十六度三十分鐘非動化後以鎂生理食鹽水 稀釋成五倍、十倍、二十倍。 <br />(三)紅血球:百分之三綿羊血球液。 <br />(四)溶血素:抗綿羊紅血球血清三單位。 <br />(五)補體:兩單位。 <br />(六)反應溫度及時間:攝氏四至八度經十八至二十四小時。
<p />五、綜合判定標準 <br />(一)陽性: 1.臨床上呈現本病特有之徵狀,如慢性頑固性下痢,營養不良,泌 乳量降低等,且鏡檢法或培養法之結果呈抗酸性菌陽性者。 2.皮內注射反應腫脹差在三公厘以上且補體結合反應之血清稀釋倍 數於十倍或高於十倍時,顯示百分之百阻止溶血者。 <br />(二)疑陽性: 1.皮內注射反應腫脹差未達三公厘,且補體結合反應之血清稀釋倍 數於十倍或高於十倍時,顯示百分之百阻止溶血者。 2.皮內注射反應腫脹差在四公厘以上,且補體結合反應之血清稀釋 倍數於五倍時,顯示百分之五十以下阻止溶血者。 3.皮內注射反應腫脹差在三公厘以上,且補體結合反應之血清稀釋 倍數於五倍時,顯示百分之七五至百分之百阻止溶血者。 <br />(三)陰性: 1.皮內注射反應腫脹差在三公厘以下,且補體結合反應之血清稀釋 倍數於五倍或五倍以下,顯示百分之五十以下阻止溶血者。 2.皮內注射反應腫脹差在三公厘以上,四公厘以下,且補體結合反 應之血清稀釋倍數於五倍以下顯示百分之五十以下阻止溶血者。
<p />六、複檢 疑陽性者應於初檢後三個月再複檢一次,其結果仍呈疑陽性或轉呈陽 性者為陽性,轉為陰性者為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