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9

為提高稻米產業競爭力,穩定農民收入,水稻收入保險自111年起開辦,114年1期作的投保期間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請農民朋友務必把握時間投保,以維護自身權益,詳情可向當地農會洽詢。   農業部表示,自111年1期作開辦水稻收入保險,保障範圍涵蓋天災、疫病及蟲害。開辦迄113年2期作約有81萬位農民投保64.7萬公頃;因111年1期作稻熱病嚴重,及112年2期作小犬等颱風侵襲,累積至113年1期作已有8.3萬位農民獲得理賠約15.5億元,藉由保險機制,協助農民分散種稻風險。   農業部說明,水稻收入保險分為「基本型」及「加強型」,「基本型」保險為全面納保項目,農民無須繳納保險費,由農業部全額補助。農業部特別強調,為配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調整稻米救助額度,自114年度起提高基本型保險理賠金額,與稻米救助額度一致,即當各鄉鎮市區平均產量減產超過2成,每公頃理賠金額由1.8萬元提高至2萬元,且為簡化投保作業,自114年起農民於申報種稻作業時,填繳申報種稻書表即完成基本型保險投保作業,無須另行填報要保書。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至於「加強型」保險,係當鄉鎮產量減產超過5%(1期作)以上即啟動理賠,農業部強調,配合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為保障所有稻農因天災或其他事故致產量減損之損失,提供稻農自願投保之風險管理工具,自114年起放寬繳售公糧者亦得投保。另農業部補助保費50%,部分縣市政府亦加碼補助,且農民最低只要繳交1成保險費,保單即可生效,大幅降低保險費負擔。   加強型保險區分為一般及優質加強型,其中優質加強型限「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或取得「有機」、「產銷履歷」或「友善環境耕作」驗證者加保,農業部進一步表示,為推動提升稻農收益「1集2轉3加3」政策,鼓勵稻農種植優質稻米,提升產業競爭力,114年度提高「優質加強型」保險之目標價格,較113年度同期作每公斤提高3元。   為保障實際耕作者權益,水稻收入保險為實際從事稻作生產者始可投保,為簡化其投保作業程序,倘其非為土地所有權人,如無法取得租約,以本人切結方式即可辦理投保。此外,水稻收入保險相關法規、表單、問答集等均已置於農業金融署及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網站供下載參閱。   農業部指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日趨嚴重,農業經營風險相對提高,面臨的災害型態多元,為協助農民分散營農風險,近年來致力推動農業保險,目前已開發28種品項、44張保單,呼籲農民朋友踴躍投保,強化災變因應能力,以使營農生活有保障。

2025/01/08

農業部今(7)日舉辦「第34屆全國十大神農及模範農民頒獎典禮」,總統賴清德特別蒞臨頒獎典禮致詞表達祝賀之意,肯定各得獎人對農業發展的努力與貢獻,並頒發十大神農獎當選人證書、匾額及獎金15萬元,另12位模範農民也獲頒當選證書,表揚其在農業領域上的卓越表現。 「智慧、韌性、永續、安心」,得獎者寫下新農業篇章   本屆22位得獎者,均跳脫出以往農業框架,導入智慧農業科技與新型態管理技術,成立自有品牌,開創農業永續新商機,並以改變栽培及養殖方式,永續經營農漁畜業、取得標章認證及加工產品作為產業升級的基石,提升至企業化經營模式,將農業從一級產業發展為六級化產業,更帶領其他農民精進技術及共享成果資源,促成產業鏈良好正循環。其中64歲最年長者是來自屏東縣許德全先生及臺東縣梁正賢先生;最年輕者是36歲,分別來自彰化縣薛雍霖先生及苗栗縣邱俊魁先生,年齡層集中在青中壯年,皆憑藉豐富的經驗與創新精神,作為農業的主力軍,他們不僅掌握農業技術並勇於改變,更積極帶領新一代農民發展,成為業界的榜樣與未來的領航者。 勇於嘗試各種挑戰,創新農業領頭羊   農業部表示,每位得獎者都很傑出,包括十大神農的邱俊魁、李星辰、陳立言、蘇嘉益及曾吉生等人,皆以友善環境方式耕作或養殖,持續堅持生產安全農產品,具備產銷履歷甚至有機等農產品安全驗證,呼應政府把關食安及消費者需求安心的農產品。面對極端氣候及數位轉型等挑戰,此次獲獎的農民皆運用智慧科技及機械化投入生產及管理,如用智慧控溫控溼技術密閉式養鵝的蔡英地、以科技純化品種復育臺灣純種黑豬的李榮春、運用科技魚塭遠端管理魚蝦的陳泓碩、以機械化生產搭配智慧農業系統控管蔬菜品質的邱冠鈞,以及運用生物科技人工養殖小丑魚的薛雍霖等,這些成果都值得政府及農民借鏡,一同使臺灣農業進步成長。 多元發展,永續循環,好品牌讓國際看見臺灣   本屆所有得獎者都成立自有品牌,甚至銷往國外,不僅導入智慧農業科技創新生產技術,並以友善環境的方式經營,且樂於將成果與農民共享,帶領其他農民精進技術及協助解決問題,是同時兼顧環境、社會與永續的標竿模範。   農業部指出,該部除鼓勵青年投入農業,承接農業先進們的經驗與技術作為基礎,融合新的創意與智慧科技,開創嶄新的農業世代、帶動產業發展外,亦持續推動多項輔導措施,包括遴選百大青農、建置在地青農交流平臺,輔導青農組織及創新加值經營機制,擴大團隊經營與合作;設置農民學院及農業公費專班增進農民技術與知能;以及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協助新進農民降低營農風險等政策,透過多元與適切的輔導資源,從各種面向協助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時在土地、技術、資金等層面之需求,以穩定農業經營並提升收入,創造農業的永續經營。   陳駿季部長期勉現場得獎者,發揮帶動農業發展的示範效果;該部將做為農民的堅強後盾,營造良好從農環境,讓新進從農者在從農路上安心不孤單,有十大神農與模範農民的精神指標、還有同儕、志同道合夥伴的陪伴,更有政府資源協助,驅動農業新發展、走向新未來!

2025/01/06

針對媒體報導「農業部檢討禁養動物清單建議」一事,農業部表示,該部於114年1月3日針對規劃禁止飼養物種清單召開討論會議,會議目的為收集各方意見,另將依據各團體建議持續滾動檢討,未來也將優先處理有共識的部分。農業部表示,針對現有飼養者將比照比特犬禁養管理,在飼主完成申報後仍可繼續飼養,既有飼主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此外特定場域(如動物園;展演場所)也仍可繼續飼養。   農業部強調,外來物種引進初期均以人為飼養居多,寵物飼養即為其中主要管道,部分物種除因公共安全(有毒或具攻擊性)和動物福利(氣候、飼養環境或動物習性)考量外,因棄養或逃逸所造成生態及環境影響等社會成本日益被關切,如綠鬣蜥就是一個案例。農業部表示,外來種對國內生態影響和生態環境之影響,不應輕易以飼養為由開放,另各國對於外來物種的管理,均採嚴格管制,這也是該部持續強化相關法規規範及政策管理的重點。   農業部表示,基於寵物源頭管理,該部規劃推動家養寵物分級管理制度,目前已完成1,565個物種評估,未來依物種特性陸續將以黑名單(禁止飼養)、灰名單(符合條件下可飼養)及白名單(一般飼主管理)進行管理。該部亦呼籲飼養寵物應瞭解動物習性,提供合適的飼養環境且不棄養,做一位善盡責任的飼主。

2025/01/04

針對媒體報導「國發會排除農企業為冷鏈補助對象 國策顧問警告:農業轉型將跛腳」一事,農業部澄清說明,農企業一直是政府冷鏈補助之對象,並無排除一事。且冷鏈物流體系對於臺灣農業發展至關重要,相關的補助經費將會做妥適安排,不會中斷,以促進農產業升級與農業永續發展。至於公共建設計畫經費之使用,依規定本無法補助私人企業,並無國發會不予同意之情事。   農業部表示,農業施政從生產端輔導照顧農民、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等,在生產、儲運、加工、銷售等面向,農業部全力積極提供支持,以確保糧食安全及提升產業競爭力,建構進攻型農業與促進農業永續發展。   農業部說明,近年來農業部推動冷鏈物流設施及加工補助計畫,建構全國性的冷鏈物流體系,有鑑於冷鏈物流設施及加工業務對農業發展至關重要,農業部將運用其他計畫經費等相關財源協助農企業。農業部強調,對農企業的支持將不會中斷,尤其是在冷鏈物流及加工設施方面,以利提高農產品價值,進一步穩定農業產銷,以提升農業整體競爭力與促進永續發展。

2025/01/01

農業部宣布自114年元月起,將有農業新政策上路,分別說明如下: 一、植物診療師納入國家考試:為提升植物保護水準,強化植物防疫檢疫及高風險農藥之使用管理,建立植物診療師專業服務體系,《植物診療師法》於今年7月三讀通過,將於114年辦理首次植物診療師國家考試,通過考試及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即可擔任植物診療師並執行專屬業務。 二、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為給予遭受農業天然災害受損之農漁民更符實際之復耕復養需求,將於114年1月發布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本次修法重點包括:1.檢討並修正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2.放寬具養殖漁業登記證者不受水權限制得核予救助、3.訂定6項依產季劃分之長期作物品項、4.水稻救助得由地方政府依災害嚴重程度向本部建議救助公告、5.放寬停泊在漁港區域漁船(笩)之現金救助對象。並明定每年檢討現金救助品項及額度。 三、貓咪納入寵物登記:為強化貓隻源頭管理並保障動物福利,貓於114年元旦起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並給予貓飼主1年緩衝期。農業部強調,辦理寵物登記作業不需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僅需攜帶貓植入晶片及辦理登記作業即可。 四、推動「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   (1) 水稻契作農民:公糧轉契作獎勵金1萬元/公頃;優質品種獎勵金3200元/公頃;生產資材補助3000至5000元/公頃。   (2) 繳交公糧農民:在公糧收購總量不變下增加計畫、輔導數量,另為輔導收購價格提高每公斤1.5元,調整後相當每公頃增加2萬元(兩期稻作合計),提高農民收益功能及支撐糧價。另公糧納入水稻收入加強型保險,讓稻農可獲得更全方位保障。   (3) 種植雜糧農民:轉作休耕獎勵金提高1萬元/公頃;不種稻轉作獎勵1.5萬元/公頃,參與雜糧集團產區契作再加碼0.5萬元/公頃。   農業部強調,農業部做為我國農業與農民的靠山,這些新政策將可提升農業競爭力、強化農民生產保障,為產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同時兼顧社會關注動保議題,擴大寵物登記範疇,讓農業成為全民的農業。

2025/01/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今(31)日與農業部、環境部、經濟部、交通部及內政部共同公告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下稱參考指引)及「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擴大農林業為適用產業範圍及增訂篩選標準,促使金融成為企業淨零轉型的重要助力,提供企業參與自然碳匯、生態系保護系統及農林業發展的誘因。   農業部表示,該指引的適用產業範圍,首次納入「農林業」,包含「農作物生產」、「農林剩餘資源再利用」及「林業經營與生產」等三項「一般經濟活動」,讓從事農林業永續活動的企業,有更多機會獲得金融業支持;其次明訂「自然碳匯技術研發及應用」及「建立維持生物多樣性之生態保護系統」等二項「支持型經濟活動」,鼓勵各行各業投入「自然碳匯」及「生態保護系統」,亦可認定積極參與永續發展工作,而獲得綠色金融適度支持。另外針對保險業推出的金融商品,將「農業保險」列為永續商品,可引導保險業開設農業保險。第二版參考指引的推出,將使農業永續活動可以獲得更多金融業支持及企業關注,引導更多企業在農業場域落實永續活動。   農業部說明,產業的減碳轉型及永續發展是艱鉅但必要的趨勢,該部將與金管會等部會合作,期待透過「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及「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等工具,引導金融業及各行業參與農業永續發展。   農業部指出,為了讓企業及金融業更容易參與農業永續活動,該部於113年10月30日開設「農業ESG STORE」,透過一站式服務,讓企業可以更快速對接農業場域,執行永續經濟活動。結合上述參考指引,強化部會合作,公私協力發揮農業多功能價值,創造全民共享的永續臺灣。

2024/12/31

針對媒體今日報導「國土法最快明闖關」,農業部以下回應:   農業部表示,部分立委所提及的「農地發展權移轉制度」概念,將導致土地炒作再起,造成都市及鄉村地區更加發展失衡。農業部強調,此次國土計畫法對農地從農使用並無損害,無農業權問題,未來農業部將持續投入農業施政資源,推動農業堆疊式給付措施。 立委所提「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貿然實施 恐造成土地炒作加劇   關於部分立委提案修正《國土計畫法》納入農業權,農業部表示,委員所提實為「農業發展權轉移制度」,此制度涉及開發權利及土地價值計算,並需考量跨縣市、鄉鎮或土地區位條件,相當複雜且難確保計算公平性,且恐讓土地炒作再起,使國土發展往都市及其周邊地區集中,造成鄉村地區發展更加受限,導致農地價格崩跌。此外農地發展權遭移出後,土地即永久做為農地使用,反導致未來沒有變動的可能性。 此次國土計畫法對農地從農使用並無損害,無農業權問題   農業部表示,該部多年來持續推動各項產業結構調整、農業金融支持及公共基礎建設措施,並強化農地對地給付、三保一金(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農民退休儲金及農業保險)及維持農地稅賦優惠等政策,實質兼顧農民權益與農業發展。   而此次國土計畫法,農地並不會限縮其土地使用權益(如興建農業設施、農舍等),仍可做農業產製儲銷使用,並無加嚴土地使用管制,更不會帶來實質損失,故並無農業權的問題。 農業部將持續推動堆疊式給付,不會因國土計畫法中斷   農業部表示,將立基於農民對農地守護、從事與環境友善耕作模式,展現生態系服務價值貢獻的獎勵、給付措施,全面精進農業堆疊式給付措施,本項措施和國土計畫法並非對價關係,並不會因國土計畫法上路或延後而中斷。

2024/12/27

農業部自113年12月25日預告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下稱救助辦法),秉持貼近實際需求,協助農、漁民在受到天然災害後第一時間能儘速復耕、復養,並依據近年災害救助遇到之問題,進行法規修正,並全面盤點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品項及額度,於未來極端氣候下,保障因天然災害受損之農漁民權益。   農業部說明,本次救助辦法修正內容主要重點包括5大項,說明如下: 放寬具養殖漁業登記證者,不受水權限制得核予救助,以符公平合理原則。 放寬停泊在漁港區域漁船(笩)之現金救助對象,提供災後復建救助。 訂定棗、番石榴、番荔枝、荔枝、龍眼及蓮霧等6項依產季劃分之長期作物品項,更符合作物生產特性,及時給予復耕。 再度將水稻納入救助,得由地方政府依災害嚴重程度向農業部建議救助公告,提供彈性且及時的救助程序。 依實際生產成本及相關物價指數之增幅,檢討並修正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之項目及額度等。   農業部指出,前次修法已明定每年檢討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品項及額度,本次則依法進行全面性的盤點及調整。除參考實際生產成本外,亦考量相關物價指數之增幅(農民所付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等),調升農、林、漁、牧產業大部分品項救助額度,未來每年將持續參考生產成本變動滾動檢討各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額度,以貼近實際需求。   農業部強調,面對極端氣候造成的農業天然災害,除了現金救助外,將透過農業保險、產業輔導等多元方式,協助農、漁民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並儘速恢復生產。   救助辦法預告修正內容業刊登於行政院公報,有意見者可至以下網址參考: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4296log=detailLog

2024/12/27

為協助蕉農分散經營風險,農業部從109年開始試辦香蕉收入保險,保障範圍涵蓋香蕉價跌及量減,114年度香蕉收入保險自即日起開賣至114年3月31日止,試辦地區包括14縣市、108家農會、138個鄉(鎮、市、區)參與,請農民把握時效,踴躍投保,詳情可向當地農會洽詢。   農業部表示,香蕉係臺灣主要果品之一,蕉農面對之經營風險除天災事故外,亦包括價格受市場供需波動影響大,為穩定蕉農收入,自109年起開辦香蕉收入保險,每年都有出險理賠,累計至112年理賠512件、金額達2,546萬元,提供農民價格下跌、產量減損造成收入減少之保障。本年度新增苗栗縣苗栗市、彰化縣社頭鄉、臺南市山上區及高雄市鳥松區等4個試辦地區,鼓勵蕉農共同參與踴躍投保。   農業部說明,114年度香蕉收入保險將持續試辦產量係數1.1方案、高屏地區春夏蕉方案(價格採2月至9月高屏地區青蕉產地平均價格);賡續補助50%保險費,及針對投保香蕉田區具產銷履歷、有機驗證或同一要保人總投保面積達3公頃以上之蕉農,提高保險費補助比率至60%,另部分縣市政府也有加碼補助,大幅減輕農民負擔。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為貼近農民需求,近年已陸續放寬投保資格,簡化投保措施,包括修正放寬「混種、間作不得投保」規定,蕉農種植密度符合當地慣行栽培常態(平地種植株數8成、山坡地7成以上)即可,及免除實耕者投保所需檢附租約等佐證文件,僅需明確填寫地號、地段及投保面積等即完成投保,並建置投保資訊系統,並開放同一縣市內得跨鄉鎮投保,以加速作業流程,便利農民投保。   農業部指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日趨嚴重,農業經營風險相對提高,面臨的災害型態多元,期藉由保險機制,降低災害損失及維持穩定收益,並分散經營風險,目前已開發28種品項、44張保單,呼籲農民朋友踴躍投保農業保險,使營農生活更有保障。

2024/12/25

農業部表示,我國與紐西蘭於102年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自明(114)年起紐西蘭進口液態乳關稅將調降為零關稅。為因應對於國產酪農產業可能的衝擊,該部每年均編列預算協助酪農產業改善設施設備,提高生產效率並降低生產成本,近10年來國產生乳產量由103年之36.3萬公噸提升到112年的47.2萬公噸,產能及產值均有顯著提升。   農業部說明,為了持續讓酪農業者保有在地優勢,也讓消費者有更新鮮、環保的多元選擇,農業部編列經費並籌組專家團隊輔導產業已超過10年,除已擬定113-116年養牛產業轉型升級計畫,並獲行政院同意投入更多資源協助酪農產業轉型。為讓各項措施更契合產業的需求,並聽取酪農與產業界代表之心聲與建議,農業部已規劃就雲林崙背鄉、彰化福興鄉、臺南柳營區及屏東萬丹鄉等四大酪農產區,以及針對東部花蓮瑞穗鄉等酪農業者,將辦理一系列產業座談會,聽取酪農業者的需求與建議,做為未來推行產業輔導政策的參考依據。   農業部說,已於昨(23)日上午於臺南柳營酪農區舉辦酪農產業精進措施座談會,現場有超過60名酪農及相關產業代表與會,發言踴躍。會中宣達後續將積極執行之政策方向,包括協助自有品牌之小農鮮乳產品導入與通路合作、加強與連鎖飲料業者合作增加國產鮮乳使用量,以及協助產業改善冷鏈或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自牧場端確保集乳品質及乳品衛生安全、擴大市場上國產乳品之使用,亦持續結合食農教育推廣措施,提高國人對國產鮮乳的信賴與正確認知。   農業部表示,會中酪農代表多表示支持農業部相關輔導措施,部分業者回饋相關產業專注焦點,包括應掌握乳品廠後續收乳動向、加強推動食農教育、擴大消費者對於國產鮮乳標章之認知及要求衛生福利部對於進口乳品應要求標示「長效乳」等問題,作為未來提升產業競爭力之評估方向。   農業部強調,後續將於一周內陸續於屏東縣萬丹鄉、彰化縣福興鄉以及花蓮縣瑞穗鄉等酪農飼養區,密集辦理系列產業座談會,聽取產業建言,期望發揮公私協力倍增效應,精進生產結構調整、提升乳品品質、改善酪農業經營環境並提升養牛產業總體競爭力等。

2024/12/24

農業部今(23)舉辦「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記者會,農業部表示,公糧收購政策攸關整體糧食產業發展,應該透過專業評估進行整體考量,絕不能漫天喊價。農業部強調,不論繳公糧、契作、種植雜糧的農民都是農業部照顧的對象,此次提出的方案不僅照顧12萬繳公糧農民,也兼顧36萬所有糧食生產者的收益。   農業部表示,在兼顧糧食產業均衡發展、適時反應生產成本,同時也強化農民收益韌性的原則下,農業部推動「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內容包含調整公糧收購方案,調整後相當每公頃增加2萬元(兩期稻作合計),同時規劃公糧導入水稻收入保險,調整轉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獎勵制度;另外,進一步強化「1集、2轉、3加3」推動力道,糧食產業全面再升級。 適時反映生產成本 調整公糧收購、同步支撐糧價   農業部說明,近三年稻作生產成本有提高趨勢,因此在兼顧反映稻作生產成本及兼顧產業均衡發展下,藉由公糧收購總量不變下增加計畫、輔導數量,強化計畫收購提高農民收益功能,另為達到支撐糧價,輔導收購價格提高每公斤1.5元,調整後相當每公頃增加2萬元(兩期稻作合計),本調整案自114年第1期作起適用。 強化天災風險韌性 提高轉作獎勵 維持糧食多樣性   農業部指出,輔導稻田轉作、維持稻米產銷平衡,是臺灣糧食政策長期的方向,另根據資料,災害損失相較於成本提高對農民收益影響更大,本次公糧調整配套取消原申報公糧不得投保水稻收入加強型保險之規定,增加稻農收入保障。   另為維持水稻轉旱作雜糧的拉力,避免糧食產業過度集中,同步提高轉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獎勵金每公頃1萬元。藉此方案能夠提振產地稻穀價格、實質保障農民收益,同時也讓糧食產業更多樣化,提高國產雜糧供應量能,減少碳足跡與食物里程,提升我國糧食安全韌性。 加強「1集2轉3加3」力道 確保糧食產業均衡發展   農業部表示,擴大推動稻米集團產區、提升優質品種是本部推動的方向,先前提出的「1集、2轉、3加3」即將於114年1月上路,本次亦將加強方案力道,以兼顧各糧食產業之間的均衡發展。   在「1集」的部分,新增與稻米產銷集團產區契作之農民生產資材補助每公頃3~5千元,並提供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相關生產設備補助,提升收儲量能;「2轉」部分則是強化對雜糧、蔬菜集團專區及營管中心之輔導措施,營運主體獎勵金每公頃再加碼5千元,共1.5萬元,並輔導建置雜糧一貫化加工場域;「3加3」的部分則是增加契作、從事有機友善或產銷履歷的稻農之水稻收入保險理賠金額,目標價格再加3元;另藉由加強市場採購,適度抽離新期稻穀,引導糧商提高收購價格購買所需自營糧,確保農民收益。 公糧收購政策不是漫天喊價 回歸專業讓糧食產業永續發展   農業部說明,公糧收購政策不是漫天喊價,需兼顧供需平衡、產業均衡發展,並考量國際產業變動形式、政府財政負擔、整體效益(農民收益及消費者負擔),方能實質保障並增加農民收益,幫助到所有農民,以利糧食產業升級進步。   農業部強調,無論是否繳交公糧,都是農業部要照顧的對象,稻作政策的考量包括糧食均衡、反映生產成本、強化風險韌性,確保農民收益,需要專業評估,不能以喊價方式處理。同時未來將建立稻米產業及公糧政策檢討機制,期引導稻米產業回歸市場機制,促使整體糧食產業均衡發展、進步升級。

2024/12/20

臺日交流持續深化,攜手合作保護植物品種權,今(19)日兩國在雙方主管機關代表共同見證下,由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蘇嘉全會長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大橋光夫會長代表簽署臺日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合作備忘錄,未來兩國將相互採認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預期可節省申請品種權所需的時間及成本,互惠兩國育種者權益,強化雙方農業智慧財產權發展。   農業部說明,全球貿易的自由化,國際間農產品貿易頻繁,利用品種權保護我國優良品種極為重要。由於品種權是屬地主義,需經各國審查才能在當地享有權利保護;且品種權審查因為配合植物的生育期和植株性狀調查等作業,自申請到獲得品種權往往需要2~3年以上,對育種者而言時間和金錢都是成本,如果要申請多個國家的品種權,所需的成本更是向上疊加。為鼓勵育種者在海外申請品種權,我國相繼於108年與歐盟簽署相互採認蝴蝶蘭檢定報告書行政協議,110年與越南簽署植物品種檢定及保護國際合作瞭解備忘錄;截至今(113)年11月底我國共有17件優良品種透過這種合作機制取得國外品種權,大幅減少時間和費用。而日本為我國農產品外銷最重要之目標市場,為促進農產品交流,兩國歷時1年多的磋商,終於達成相互採認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的合作共識,今日在日本東京舉行的第48屆臺日經貿會議正式簽署備忘錄,後續雙方將就此展開合作,進一步研商採認之植物物種,對促進兩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和產業布局至關重要。   農業部表示,截至113年11月我國品種權申請案計3,265件,以花卉類2,735件(84%)最多,其次為蔬菜類210件(6%)、果樹類171件(5%)、糧食作物85件(3%)和其他64件(2%)。植物品種權除了保障育種者的權益,鼓勵品種研發改良,亦可提供消費者更多樣化的農產品選擇;為鼓勵外銷農產品申請海外品種權,農業部將持續尋求更多國際合作機會,以保護我國優良品種,提昇我國農業競爭力。

2024/12/18

農業部表示,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考量近年國內家貓數量逐年增加,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自110年起貓新登記數每年明顯增長且已超過犬的新登記數。為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農業部於113年12月16日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於114年1月1日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且給予貓飼主1年緩衝期,至115年1月1日起若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者,則違反本法第19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飼主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期限之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另現在辦理寵物登記不需要同時施打狂犬病疫苗,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登錄登記資訊時已不需登錄狂犬病疫苗施打資料,故飼主僅需完成家貓的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作業即可。   農業部指出,為強化國內貓隻源頭管理,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名稱並修正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生效。若家貓不慎走失,有先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者,經拾獲掃描晶片即可馬上通知飼主領回,將可提高走失貓隻尋回機會。   農業部再次呼籲,如家中有尚未完成寵物登記之犬貓,請儘速攜帶犬貓至各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各地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完成寵物登記,另完成寵物登記後可使用手機或電腦登入飼主專區(網址:https://www.pet.gov.tw/Web2/landing.html)查看名下所有犬貓寵物身分證相關資訊。

2024/12/17

為展現農業剩餘資源循環再利用近年推動的成果,農業部今(10)日舉辦「全循環零廢棄 永續農業新價值」循環農業成果發表會。活動中展現水稻、鳳梨、菇類、牡蠣及畜禽動物等多樣農業生產過程衍生的產物,像是植株殘體、水果皮渣、廢棄介質、牡蠣殼、動物糞便,甚至是農業塑膠等物質,透過技術加值再回歸至農業產業鏈中使用,或研發成工業原料及多樣化民生產品,達到農業資源全循環零廢棄政策目標,來實踐永續農業的經營方式。 循環農業技術研發有成,回應農民需求   農業部表示,近十年來農業部試驗改良場所及協力的學研單位完成開發,並授權民間使用的農業剩餘資源處理與再利用技術已超過200餘案,累計授權金額達6,150萬元,顯見開發的技術及商品,符合各界需求與期待。由於我國農業生產過程中產出的農業剩餘資源以畜禽糞及稻蒿為大宗,農業部推動技術落地應用如:畜牧糞尿沼氣發電、製肥技術、沼液回田澆灌農作物,提供再生能源並減少化學肥料使用量;研發稻草分解菌製劑,解決露天燃燒造成之空氣污染問題,均可見為推動農業永續發展之成效。 農業資源再利用,一功多效新用途   農業部指出,循環農業的推動,具有多層面的意義與功用。在經濟效益方面,可減少對國外進口資源的依賴,本次記者會中呈現的廢棄菇包再製成栽培介質,可取代進口泥炭土與椰纖;鳳梨與檸檬皮渣開發為青貯料,可替代進口芻料。在永續發展層面上,善用農業剩餘資源,可減輕環境污染,例如木黴菌製劑施用於禽畜舍墊料,可降低環境臭味;稻草漿製成環保包材,取代塑膠製品的使用;牡蠣殼粉開發復育礁,可成為水下生態復育的友善材料。在非生物性資材的處理上,農業部已建立農膜回收機制,透過處理場清洗及破碎等處理,得進入塑膠回收、再製系統。 農業廢棄物轉化資源,開創多元新商機   農業剩餘資源再利用,也能跨域應用於其他產業,像是鳳梨植株採收與取纖機的研發,建立高效能之鳳梨莖葉省工收穫方式,抽取的鳳梨纖維做為紡織業原料;牡蠣殼自發熱源包製造技術,用於復熱食品,可開發成戶外活動用品;竹林疏伐、破碎與沖壓生質燃料顆粒的作業流程與系列機具的開發,讓更新竹材轉化為燃料。這些農業剩餘資源製成的商品,都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 產業鏈齊心推動,農業淨零永續發展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順應全球產業朝向淨零排放及循環經濟模式發展,研發單位積極研發農業剩餘資源循環再利用技術,讓原先不具經濟價值或可能造成環境負擔的農業資源,透過源頭減量、回收、重新設計、再利用,創造更多的價值與減少自然資源耗竭。農業部未來將加強農業循環的跨產業上下游合作,吸引更多業者投入循環產業,共同推動臺灣農業的永續發展,以循環經濟商業模式逐步落實農業生產全循環、零廢棄的長程目標。

2024/12/17

113年農業部與縣市政府配合辦理寵物食品例行性衛生安全稽查及滾動式專案稽查,提高抽驗件數。113年第三季(7-9月) 除例行性稽查外,並加強辦理「鮮生食類寵物食品專案稽查」,共完成144件寵物食品(含48件鮮生食類寵物食品)抽樣檢驗(犬專用58件、貓專用45件、犬貓共用41件),其中計6件產品不合格,分別為法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Oki生鮮食肉骨餅-彩色均衡機能」、「Oki生鮮食肉骨餅-貓味專屬海陸餐」、「Oki生鮮食肉骨棒-低敏新奇蛋白質機能」、「Oki生鮮食肉骨棒-彩色營養均衡」,壹士達寵物有限公司生產之「喵洽普鮪魚凍乾」,圓寵有限公司生產之「卡尼生肉餐羊肉生肉餐-犬貓生食」,不合格產品批號詳如附件。該部提醒飼主應立即停止使用前開批號產品,另所有產品之稽查結果可至寵物食品申報網查詢(https://petfood.moa.gov.tw/Web/Food),該部亦將持續加強市售寵物產品安全管控。   農業部說明,不合格6件產品檢驗結果分別為法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生鮮食肉骨餅、生鮮食肉骨棒」等4件產品,檢出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陽性;壹士達寵物有限公司生產之「喵洽普鮪魚凍乾」,檢出重金屬汞含量3.38 ppm超出安全容許量標準(0.4 ppm);圓寵有限公司生產之「卡尼生肉餐羊肉生肉餐-犬貓生食」,檢出沙門氏桿菌陽性。針對不合格產品,所轄縣市政府動物保護主管機關均於接獲檢驗結果後依權責進行調查,依動物保護法第23條之2封存未出貨產品,命業者通知下游通路商下架該商品,並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1項第9款規定,裁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部提醒,生的或未煮熟的雞蛋與雞蛋製品、肉類與肉類製品等,當食物保存不當,沙門氏菌易在高溫下大量繁殖傳播,且沙門氏菌在人類和寵物中都可引致嚴重或致命的感染,其中寵物可經由進食受污染的寵物食品,出現沙門氏菌感染,而人類接觸受污染寵物食品、受感染寵物及其糞便,都可能受到感染。農業部建議,寵物食品加工過程中應充分加熱,避免生食禽肉類、蛋類,並防止鼠、蠅、蟑螂等病媒接觸食物,坊間鮮食之寵物食品,消費者選購應特別注意。   農業部呼籲,寵物食品製造及輸入業者應加強產品衛生安全,建立自主品管能力及風險管理,並應於其產品包裝上清楚標示,避免誇大其宣稱;販售業者則應販賣包裝完整且標示清楚的產品。寵物飼主選購相關產品時,切勿購買來歷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藉以杜絕不良產品的流通,並請依照包裝標示之方法保存及餵飼,以維護其品質及確保寵物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