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購置電腦設備審核要點
<p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展農業資訊電腦化並節制本 會主管計畫電腦設備購置預算特訂定本要點。 <p />二、本要點所稱電腦設備包括硬體設備及軟體設備;硬體設備係指電腦主 機及其週邊設備。電腦軟體設備係指控制電腦硬體作業之系統程式或 應用程式而言。 <p />三、本會主管計畫中列有設置電腦設備者,其計畫說明書應填列「購置電 腦設備明細,本會將就左列各款加以審查: <br />(一)審查擬購置電腦設備在計畫中之用途;據此評估電腦化的必要性。 <br />(二)審查擬選用的電腦設備;據此評估所購置的電腦設備容量或軟體功 能規劃是否確為執行計畫所必需。 <br />(三)審核同一執行單位有無接受補助購置類似電腦設備,或有無適當設 備可供支援;據此決定是否補助該項電腦設備費用。 <p />四、本會主管計畫補助購置的電腦設備屬公有財產,在原受補助電腦設備 作業能量有餘裕時,應對本會其他計畫予以支援。 <p />五、各執行單位應用電腦設備之作業效率(包括硬體設備及軟體使用情形 )於必要時由本會會同有關單位予以查核考評,並將考評結果送有關 之研考單立做為執行該項計畫考核之參考。 <p />六、補助開發電腦應用軟體,以具有共同利用或可發展為全國性農業資訊 系統者為限,個別執行單位之行政管理電腦化應用軟體,本會不予補 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