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7

      有關民眾向議員投訴士林夜市週邊店家販售寵物烏龜誆價情事,經臺北市市場處了解,該店家位於大東路12號,非市場處轄管夜市攤販,然此營業行為已產生消費爭議,將轉請臺北市政府消保官前往查察是否違反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     臺北市市場處表示,該店家雖非夜市攤商,但民眾無法分辨二者差別,個別商家消費爭議,都將嚴重影響士林夜市觀光形象,近日將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明確告知該店家應確實標價並呼籲士林夜市週邊店家都應遵守規定,以維士林夜市良好聲譽。   

2020/05/27

為建立臺灣農田水利可長遠經營之制度,各方對於農田水利會改制所提意見,農委會虛心接受,將配合農田水利法之立法進度,彙整訂定各項可行之細部執行法令,同時對於各方有疑義之提問,亦將持續加強溝通與說明。   農委會表示,因應極端氣候威脅,臺灣之農業用水應更有效調配與利用,部分年代久遠之農田水利設施亦應逐年興修及維護,又政府長年編列高額之農田水利經費,享有灌溉排水服務之地區,應擴大為全國68萬公頃農地,而非僅局限於目前農田水利會31萬公頃灌區土地。現行農田水利會之運作體制實有需要進行整體規劃與變革。因此,「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於107年1月31日公布修正後,立法院亦預定於第10屆第2會期接續完成「農田水利法」之立法作業。在修法期間,部分民意代表及地方人士所重視的農田水利會現有資產及人員之處置,以及未來灌溉管理組織之運作制度,該會已妥適規劃及準備。   農委會說明,農田水利法完成立法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成立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署下設17個分署,與農民密切接觸之工作站及水利小組等基層組織均將維持,繼續辦理農田水利業務,服務農民。另由農田水利署各分署組成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提供處理農民建議與用水協調等服務。在完善基層組織設計與農民參與下,灌溉服務可更切合農民實際用水需求,服務農民灌溉更為確實。政府也會持續以公務預算投入農田水利建設,目前未享有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服務而適宜糧食生產之農地,該會將視水源狀況,以適地適作原則,逐步辦理灌溉服務,讓更多農民受益。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田水利會的土地資產具有多重的來源,一部分為先民無償提供的土地,一部分為日治時代日本政府及中華民國政府出資興建水利設施的土地,亦有一部分為依「農地重劃條例」登記的土地。自民國83年起,政府補助農田水利會營運及工程的經費超過1,200億元,若無政府持續挹注經費,農田水利設施恐已老舊毀損,無法發揮灌溉給水功能。該會也指出,農田水利會是公法人,由日治時期之水利組合演進而來,公法人資產性質本屬公有財產之一環。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該會將設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並下設17個分基金,分別承受17個農田水利會之資產,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公務機關若有需使用基金土地,須辦理有償撥用,資產處分收益留存基金,不用繳庫,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維持原農田水利會資產使用性質。另農田水利法亦將明定政府繼續編列預算撥補基金,絕非侵占農民資產。

2020/05/27

正值盛產季節的芒果與荔枝,是日本消費者最喜愛的臺灣水果,但隨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導致國際空運量能減縮、航運成本增加及班機艙位無法確定,對我水果外銷造成影響。農委會為了協助國產荔枝及芒果順利銷往日本,日前輔導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與中華航空公司達成協議,以「包艙」(類包機)方式提供固定艙位供臺灣水果輸銷日本,首班水果包艙貨機於今(26)日啟航,載著30公噸玉荷包荔枝及愛文芒果直飛日本,適逢日本解除緊急狀態時機,為當地消費者帶來最甜美的臺灣水果好滋味。 農委會表示,臺灣荔枝滋味酸甜均衡、果核小且果肉飽滿,深受日本消費者喜愛,去(108)年外銷達103公噸,金額約新臺幣3千萬元,其中銷往日本為99公噸,占外銷總量96%。我國銷日愛文芒果外表鮮艷、皮薄肉質細嫩、口感香甜且多汁,獲選為日本消費者最愛的臺灣產品之一,去年芒果外銷日本657公噸,金額約1.6億元。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確保海外訂單及持續經營既有市場,農委會除了提供芒果及荔枝等水果海外拓銷獎勵外,同時依循花卉包艙模式,輔導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與中華航空公司達成「協議包艙」(類包機),以穩定航空貨運的艙位與成本;經過各方協商與努力,每周二、三將由華航提供2班固定貨機艙位,載著臺灣荔枝及芒果直飛日本成田機場,確保日本消費者享受到新鮮直送的臺灣幸福水果。 農委會說明,許多日本消費者及在日臺灣人,都盼望能吃到臺灣荔枝及芒果,以解不能來臺旅遊的苦悶及思念臺灣的鄉愁。本次計有5家外銷業者參與水果首班包艙,荔枝及芒果分別為20公噸及10公噸,合計30公噸,至6月底止每周二、三也將持續有臺灣水果直航出口日本,除了穩定國內農民收益,也讓日本消費者及在日臺灣人不受到疫情影響,可以吃到最甜蜜幸福的臺灣好滋味。 農委會並提供臺灣荔枝、芒果在日本的宅配窗口聯絡方式,歡迎想要一嚐臺灣水果好滋味的日本消費者及在日臺灣人直接聯繫選購。

2020/05/26

      為推動臺北市打造無現金交易城市,臺北市市場處於107年底修正公有市場攤(鋪)位使用契約,納入攤商換約時須提供電子支付服務,否則不予續約,自108年4月起邀請多家電子支付業者赴48處公有零售市場舉辦說明會,截至109年5月20日止計媒合32處市場共3,295攤提供電子支付。      市場處表示,原訂111年完成48處公有市場換約,惟為加速市場交易轉型腳步,預計提前於110年底前要求所有攤商完成提供電子支付服務,並將加強媒合力道,除配合市場換約期程外,亦將效仿108年12月底甫開幕之大龍市場及南門中繼市場成功推動電子支付的案例,請電子支付業者推出滿額回饋或抽獎等行銷活動,提高攤商提供電子支付誘因,進而提升市場買氣,創造攤商及消費者雙贏之局面;市場處另將邀請悠遊卡公司等電子支付業者於6月30日前針對即將換約之7處市場再次辦理說明會,以大幅拉升攤商提供電子支付比例,提前實現無現金交易城市之願景。

2020/05/24

臺灣地區於本(5)月22日起受0522水災影響,造成農業災情,經本會農糧署彙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查報資料(至5月23日17時止),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計1,644萬元,說明如下: 一、 縣市受損情形: 以屏東縣損失1,056萬元(占64%)、雲林縣損失465萬元(占28%)及高雄市損失123萬元(占7%)較為嚴重。    單位:千元 縣市別 合計 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 民間設施 損失 小計 農產 畜產 漁產 林產 總計 16,437 14,437 14,437 - - - 2,000 屏東縣 10,563 10,563 10,563 - - - - 雲林縣 4,645 2,645 2,645 - - - 2,000 高雄市 1,229 1,229 1,229 - - - - 二、 農產損失: (一)估計損失金額1,444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615公頃,損害程度20%,換算無收穫面積125公頃,受損作物主要為一期水稻,被害面積356公頃,損害程度26%,換算無收穫面積93公頃,損失金額944萬元,其次為食用玉米、蓮霧、苦瓜及香蕉等。 (二)前五大受損農作物: 被害項目 被害面積 被害程度 換算無收穫面積 損失金額 (公頃) (%) (公頃) (千元) 一期水稻 356 26 93 9,438 食用玉米 110 22 24 2,347 蓮霧 35 5 2 1,099 苦瓜 15 5 0.75 377 香蕉 10 8 0.75 236 三、民間設施損失:損失金額200萬元,主要為雲林縣農田流失2公頃。 四、本災情報告資料持續彙整更新中。 附件:109年0522水災農業災情報告(https://www.coa.gov.tw/files/news/8121/A01_1.pdf);

2020/05/23

立法院今(22)日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農委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對立法過程中,立法委員與各界對於提升農民退休保障水準的支持,表達感謝。為健全農民社會安全制度,提高農民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在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下稱老農津貼)每月7,550元的基礎上,進一步建構農民退休金制度,讓有意願儲蓄退休儲金的農民,能與其他行業同樣享有適當生活水準保障,照顧農民退休安養生活。 農委會說明,推動農民退休金制度,可提升農民退休生活保障。農民退休生活保障水準由「老農津貼」提升為「老農津貼」加上「農民退休儲金」(下稱退休儲金)。政府建構「老農津貼」及「退休儲金」雙層式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將可使農民年老後能與其他行業退休人員一樣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保障,並對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調整農業勞動力結構、間接促使老農安心退休離農及活絡農地利用,將有重大助益。 農民退休儲金是參仿「勞工退休金」制度,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下稱個人專戶),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該個人專戶。農民於年滿65歲時,可依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及收益,按月請領退休儲金。依目前老農津貼每月7,550元,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約4%)調整1次;勞工每月基本工資23,800元,每年平均調升2%;基金收益3%;平均餘命20年;及農民提繳10%的條件設算,40歲提繳25年的農民,「老農津貼」加上「退休儲金」可月領2.4萬元;30歲提繳35年的農民可月領3.7萬元。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內容,說明如下: 未滿65歲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可自願提繳退休儲金 退休儲金由農民及中央主管機關按月共同提繳,並儲存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個人專戶。 提繳金額依勞工基本工資(109年1月1日起月薪為23,800元)乘上提繳比率計算;提繳比率由農民於1%至10%內依意願決定。 農民依規定提繳退休儲金後,政府依農民提繳之退休儲金,按月提繳相同金額至個人專戶。 農民年滿65歲時得請領個人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按月定期發給。 農民已領退休儲金後死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2020/05/22

依據中央氣象局預報,滯留鋒面及西南氣流影響臺灣,21日起全臺各地有陣雨或雷雨,中南部地區有局部豪雨以上等級降雨發生的機率,尤其沿海及都會區易有短時強降雨、雷擊及強陣風等劇烈天氣現象,農委會籲請農漁民朋友應確實做好災害防範措施,注意自身安全,留意氣象局發布之最新天氣資訊,該會每日透過臉書與line群組提供氣象預報影音服務,請農漁民朋友多加利用,以進一步掌握天氣相關資訊。 農委會特別籲請農漁牧養殖業者視情況採取下列防範措施,以減少損失: 蔬菜生產方面:因蔬菜容易受浸水導致水傷、倒伏、裂果、葉面破損及葉面枯黃等,倘到收穫期應儘速採收,並請農民團體協助購貯入庫冷藏。田區應加強疏濬排水、整理防雨棚架、瓜果類蔬菜應加強枝條固定;設施栽培者,應檢視生產設施,注意其結構安全。蔓性蔬菜所用的支柱或棚架,如有被雨水淹倒,應將其扶正,以利蔬菜能夠繼續生長。 稻作生產方面:已到黃熟期之稻作,可考慮及早收穫烘乾進儲;未到收穫期稻作視天候狀況,必要時宜增高田間湛水,以防倒伏。 果樹生產方面:應強化支柱及排水設施,已到採收期之水果,如鳳梨、木瓜、芒果、瓜類、香蕉、番石榴、葡萄及荔枝等,必要時應儘速採收,並妥善貯藏,再配合市場的需求秩序供貨。正值果實發育期的水果,應加強果園排水及植株、枝幹架設支柱等措施,以防止落果或枝條斷裂現象;災害後應注意田園清除工作,排除積水、加強中耕培土、補施肥料與防範病蟲害發生。 養殖漁業方面:養殖業者應加強塭堤的修補維護和排水路的疏通,檢視備用發電機能否啟動並添足用油,加強巡視水閘門、保持操作正常,低窪地區應防淹水。 養畜禽業方面:清理牧場周圍排水溝渠、周邊雜物,避免阻塞排水孔道,造成淹水;多備飼料,檢查堆肥舍是否覆蓋牢固,避免有機肥流失,造成環境污染或滲水;放牧之家畜家禽需全部趕回畜禽舍或趕至安全地區,避免流失;檢查牛欄、豬舍、雞舍,或將畜禽移往較安全地方;飼料、畜禽及生財器具視情況移至較高之安全處所存放,避免損失。 農委會說明,水土保持局將持續監測各地區降雨,適時發布土石流紅黃色警戒,嚴防山崩、土石流及地層滑動等災害,預先準備災害防救應變措施,農民朋友如有實施緊急水土保持處理之需要時,請洽該會水土保持局協助(土石流災情通報免付費電話:0800-246246)。另農田水利方面,該會已請各農田水利會加強防汛整備工作,確保設施運作正常,並加強清淤檢查作業,掌握閘門之適切開關時機,俾於豪雨期間排洪順暢,以降低淹水及災害發生風險,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農委會特別籲請農、漁民隨時注意氣象訊息,做好防災準備;該會林務局也會適時宣導勸離森林遊樂區內遊客,並加強安全巡護。針對農畜產品供應量,該會將加強調控,並輔導主要農民團體及消費地市場大型冷藏庫進行蔬菜及農畜產品供應調節,請民眾安心。

2020/05/21

      臺北市政府推動環南市場改建工程自105年11月開工,第一期工程兼作中繼市場己於109年2月攤商搬遷完成,開始試營運。臺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關心環南中繼市場營運,特選定環南中繼市場做為市政考察地點。攤商進駐後反應事項,市場處協同施工單位持續積極改善,現二樓市場地坪濕滑問題透過鋪設金鋼砂方式己大幅改善,輔導攤商利用電梯及電動車斜坡道加速垂直物流集散,規劃垃圾採用巡迴子車收送模式,打造現代化環南市場營業環境。      有關環南中繼市場1樓冷氣管線、排風管上方滴水,經施工單位派員查看因2樓攤位係以停車場空間暫作攤位使用,壁面預留有電源插座管線,故二樓攤商於清潔攤位時若不慎將水沖入預留之插座管線內,將導致水由此處滲流至下方一樓攤位,市場處已請施工單位派員處理,預計於5月25日前封管完成。另外,1樓空調管線有破損之情形,施工單位亦將併同於於5月25日前更換完成。      環南中繼市場垃圾集中場出入口原設計消毒池供消毒進出車輛,但為培養市場攤商垃圾不落地之習慣,清潔人員採使用大型垃圾子車收集模式,惟因市場有機及一般垃圾量太大,造成垃圾集中場大小車輛進出頻繁,故將水放掉未使用消毒池,後續將啟用消毒池,配合大型垃圾車走大門,垃圾子車走小門方式辦理。另有關垃圾場防臭味逸散處理方式,採低溫獨立空調系統,並設置除臭設備充分除臭後才將其排出。市場處將更積極輔導攤商,培養良好營業習慣,並加強現代化經營機能,期能提供符合攤商需求之工作環境以及更完善的消費空間,以創造環南市場新風貌。

2020/05/21

關於媒體報導近期部分農田水利會會長、會務委員反對農田水利會改制,並提出改制係將水利會資產沒收,剝削會員選舉權,開民主倒車,應暫停審議農田水利法(草案)等意見。農委會表示,農田水利會改制係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第3項規定,該會依法擬訂農田水利法(草案)以規範有關農田水利會之改制及其資產處理、職員工作權益保障等事項。該法案規定成立作業基金,下設17個分基金,分別承受17個農田水利會之資產,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他機關若有需使用基金土地,須辦理有償撥用,資產處分收益留存基金,不用繳庫,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維持水利會資產使用性質,絕非沒收資產。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臺灣灌溉事業於清朝時期,各地的埤圳屬私人施設、私人經營。於日本治臺時期,推行埤圳公共化政策,將有關公共利害的水利設施賦予法人資格,稱為「公共埤圳」;後來,有官方出資興建的「官設埤圳」,其後,更頒布水利組合令,將「公共埤圳」與「官設埤圳」合併為「水利組合」,將既有私權關係,轉為公法關係,水利組合已為政府機關的一部分。二次大戰後,因當時政府對於水利組合公共化之背景不熟悉,而導入在大陸地區之管理模式,將原水利組合均改稱為「農田水利協會」與「水利委員會」,但「水利委員會」的設立,在水利法中無確切之法源依據,遂於1955年改制為農田水利會,定位為公法人。農田水利會自日治時期之水利組合演進而來,公法人資產性質本屬公有財產之一環,改制後,財產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並無侵占民產。   針對水利會改制係開民主倒車質疑乙節,農委會解釋,水利會為秉承政府推行農田水利事業為宗旨之公法人,會員監督水利會會務與經費支用狀況,並依繳費高低享受不同灌溉排水利益,與政府機關行政及立法分權而治的概念不同。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的體制是由會員繳交會費,並選出會長和會務委員對稱的權力與義務關係,惟我國60年代產業轉型後,農民收入成長率遠不及其他產業,原會員需繳交的農田水利會會費,於1994年起由政府全部補助後,在制度設計上,會員權利與義務已不對稱。再者水利會會長產生制度原由1970年代由水利代表間接選舉產生,因水利代表選舉造成派系傾軋,影響會務,1975至2002年會長產生方式遂改由政府遴選、遴派產生,至2002年演變由會員直選產生會長。該會分析,因現有農業經營型態明顯轉變,代耕業及小地主大專業農等制度盛行,導致近20年來,會員參與農田水利會會務之比率已逐漸滑落,如以原台灣省農田水利會直選會長投票率分析,2002年後直選會長投票率僅約25%,顯見會員參與會務之情況漸低。另根據農田水利會聯合會104年3月6日會員大會通過提案,「因農田水利會會長暨會務委員選舉事務由水利會辦理,對財源困窘之水利會財務負擔沈重,勞民傷財;綜觀歷次選舉投票率均偏低,尚難反映農民會員真正的民意。農村社會每歷經一次選舉,地方裂痕隨之加深,造成派系惡鬥,致使會務推動困難,建議會長、會務委員改以遴派制度。」故在地方政治高度介入水利會選舉、會員參與度低及我國農業經營型態已產生明顯轉變之前提下,農田水利會改制實屬必要。   農委會表示,農田水利法草案通過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成立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署下設17個分署。該法規定原水利會人員將適用原人事管理規則,確保其職等、陞遷等工作權益。與農民密切接觸之工作站及水利小組等基層組織均將維持,繼續辦理農田水利業務,服務農民。另由農田水利署各分署組成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提供處理農民建議與用水協調等服務。在完善基層組織設計與農民參與下,灌溉服務可更切合農民實際用水需求,服務農民灌溉更為確實   農委會強調,目前37萬公頃未享有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服務適宜糧食生產農地,於水利會改制後,農委會將視水源狀況,以適地適作原則,逐步將灌溉服務推展至灌區外農地,讓更多農民享受政府的灌溉服務;國人關心的食安議題,更可藉由農田水利法賦予裁罰水質污染案件之公權力,以確保灌溉水質,提升食安;另政府亦將持續投注經費於農田水利建設,建構專業化農田灌溉專責機關,以因應氣候變遷及社會結構及農業生產環境改變挑戰,開創農田水利嶄新一頁。

2020/05/2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自本(109)年3月完成相關法規發布後,在該會組成專業輔導團隊協助下,新北市農民李昌峻君已於本年5月6日取得新北市政府核發全國第一張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正式宣告農產加工邁入新紀元。 完整建立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   農委會說明,為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該會自107年起與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等召開4次跨部會協商會議,另合計辦理27場次農民、專家、地方政府座談會及公民會議,以凝聚執行共識。去(108)年12月2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增訂第18條作為推動該制度之法源依據後,該會即於本年3月26日發布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並於同年月31日公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建立完整管理制度,以利拓展初級加工產品上架販售通路,提高農民收益。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及其產品 安全衛生管理比照食品廠等級   農委會表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之衛生安全管理比照食品廠等級,其作業場所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爰該會為輔導農民及農民團體之加工場所及其產品符合相關規定,除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開設教育訓練課程,並於該會各農業改良試驗場所建置農產品加值打樣中心,及設置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諮詢服務窗口,同時組成專家輔導團隊,經由現場訪視、協助改善場區動線、作業環境及建立品保制度,提供全方位輔導措施,確保初級加工產品安全衛生,以協助農民及農民團體搶占多元銷售通路商機。 已核發全國第一張登記證 農產加工前景可期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該會自去年即超前部署辦理各項輔導措施,截至目前已輔導760人取得申請登記所需之40小時教育訓練及格證書,並設立7處農產品加值打樣中心,協助產品打樣逾500件,整合服務中心提供諮詢服務逾1,500件,已輔導16場完成場區之軟硬體改善。全國第一張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已於本年5月6日由新北市政府核發予農民李昌峻君,促使農產加工向前邁進一大步,顯示該會的前瞻輔導已發揮成效。該會表示,未來全國預計將納管500家以上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加工量每年可達7萬5,000公噸,年產值預估增加約20億元,有助於穩定農產品產銷、提升農業競爭力及農民收益,帶動農業轉型。 附件:記者會簡報(https://www.coa.gov.tw/files/news/8114/A01_1.pptx);

2020/05/20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民眾減少外出,影響鹿茸傳統銷售通路,農委會已於第一時間啟動各項產業紓困振興措施,紓困部分農民可申請一年貸款免息外,在振興措施部分,因正值生鮮鹿茸產季,農委會特別獎勵鹿場自主行銷及採茸,農民可向所轄縣市政府申請每頭1歲以上公鹿補助400元,並同步透過中華民國養鹿協會加強辦理廣告及行銷活動,另透過獎勵採茸期後鹿茸產品多元加工,推廣更多優質的國產鹿茸產品讓消費者認識,以帶動產業轉型及提高農民經濟收益,化疫情危機為產業升級轉機。 農委會啟動養鹿產業紓困振興措施 農委會補充說明,自3月下旬開始進入鹿茸產季,該會即密切關注銷售情形,已於4月9日公告養鹿產業為營運困難,不論新申請貸款者或已有貸款之舊貸者,農民可向經辦機構申請提供一年免利息之貸款利息補貼。 考量產業現況及未來整體轉型發展,農委會在振興措施部分採兩大面向推展,首先加強採茸期間國內行銷,辦理鹿場自主行銷及採茸獎勵(1歲以上公鹿,每頭補助400元),符合資格農民於6月10日前可至所轄縣市政府申請,審核通過後送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撥款至農民帳戶;另原本年度公務預算經費編列,中華民國養鹿協會生鮮鹿茸廣告及網路行銷活動,執行網路訂購鹿茸每兩可享折扣100元之活動,配合此次振興經費,擴大辦理,總額度上限35,000兩,相關活動辦法及時間將由協會臉書正式對外發布。 農委會強調,振興措施第二部分為獎勵採茸期後鹿茸產品多元加工,此措施並非收購鹿茸,而是透過中華民國養鹿協會結合全臺各縣市養鹿協會或團體建立鹿茸集貨加工登記制度,由鹿農登記集貨繳交鹿茸,委託合法加工廠生產鹿茸紅棗飲、鹿茸龜鹿膠及鹿茸養生飲等產品,產品再交回農民銷售推廣,並由協會配合整合行銷,預計加工利用10萬兩鹿茸,新產品研發除可延長產品保存期限及提升食用便利性,拓展產品能見度及迎合現代人消費習慣,帶動國內養鹿產業加速轉型及永續發展,並可讓農民於非採茸期間加強推廣鹿茸加工品,增加整體經濟收益。 農委會鼓勵民眾選購國產鹿茸 鹿茸是雄鹿未鈣化的嫩角,富含多種營養成分,是我國傳統珍貴的補品、藥引及藥材,本年度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國人防疫及保健觀念大為提升,國產鹿茸更是值得國人選用的天然養生品,為增強體力及維持健康的最佳選擇,農委會呼籲大家切勿購買來路不明鹿茸,認明選購新鮮現採的國產鹿茸,如有選購疑問可洽中華民國養鹿協會(電話:06-2993611)。

2020/05/19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傳統市場生意受到影響,為協助市場業者走出困境,振興市場商機,並促進產業轉型,臺北市市場處力推業者結合外送服務,透過外送平台業者將市場美食及生鮮食品直接外送到消費者手裡,不僅可服務老顧客,亦可拓展新客源,進而達到振興市場經濟之效。      市場處表示明日(5月20日;星期三)起,率先與有無外送平台合作提供外送服務,限量提供5,000份歷年天下第一攤金賞便當及冠軍炒飯,訂購者享有優惠運費,讓民眾在家也能品嚐市場美食好滋味,每日限量500份,先搶先訂,歡迎民眾踴躍訂購。詳情請上臺北市市場處官網(https://www.tcma.gov.taipei/)及好市發生FB查詢。

2020/05/18

      第一果菜及漁類批發市場外發生攤販抗議事件,臺北市政府說明,早年因考量攤販生計,曾協調在市場改建前,暫不取締攤販占用土地的行為;現第一果菜及漁類批發市場改建已啟動,5月15日起搭設施工圍籬並限期攤販自行撤離棚架,違者依法處理。      該處攤販雖主張有自行成立團體及繳交稅金,但成立人民團體是民眾結社的權利,並非設攤合法依據;市府並未許可該處攤販非法占用公共通道及道路違規設攤,且現場營業行為造成環境髒亂,占用道路也影響交通秩序。      臺北市市場處表示,臺北市政府不會對無證攤販進行補償,但考量攤販生計問題,已提供本市其他公有市場空攤作為配套方案,另在108年9月9日辦理說明會,並從108年9、10月及109年2月起,派員逐攤發放宣導單共計26次,通知現場攤販並請攤販提早準備。      市場處已邀集新工處、環保局及警察局至現場強力整頓,並已搭起施工圍籬,之後警察局會加強派員驅離現場流動攤販並定期巡邏,呼籲民眾不得再有占用及違規設攤行為,否則將依法開罰。

2020/05/17

中央氣象局於16日發布輕度颱風「黃蜂」海上颱風警報,海象方面東半部(含蘭嶼、綠島)、恆春半島及西南沿海需注意長浪及海面風浪;而臺灣本島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東半部地區及恆春半島有局部短暫陣雨或雷雨,午後其他地區有局部短暫雷陣雨,中部以北山區及東南部地區並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農委會已密切注意颱風動態,請農、漁民及海上作業漁船嚴加戒備,及早著手防災、減災之整備工作,並隨時注意颱風訊息,漁船進港避風。該會將每日透過臉書與line群組提供氣象預報影音服務,請農漁民朋友多加利用,以進一步掌握天氣相關資訊。   針對「黃蜂」颱風可能帶來的農業災損,農委會籲請農、漁民及早採取下列防範措施,並減少損失: 一、蔬菜生產方面:青蔥、葉菜類等蔬菜易受風雨損害,倘已屆收穫期應儘速採收,以減少損失;大宗蔬菜如甘藍、結球白菜 等,請農民團體協助農民將增加採收之蔬菜購貯入庫冷藏,以備於災後釋出調節市場需求。適逢生育期之瓜果類蔬菜應即時培土、加強枝條固定或用覆蓋資材保護,以防植株受風搖動及倒伏;採用設施栽培者應檢視生產設施,注意其結構安全,如有破損應及早維修。此外,特別呼籲農友,仍需遵守施藥後安全採收期規定,以確保農作物安全,並於雨後注意清園、排除積水,同時加強病蟲害防治及肥培管理措施,確保農作物產量及品質。 二、稻作生產方面:已屆黃熟期之稻作,可考慮及早收穫烘乾進儲;未屆收穫期稻作視天候狀況,必要時宜增高田間湛水,以防倒伏。 三、果樹生產方面:果樹應強化支柱及排水設施,已屆採收期之水果,如鳳梨、木瓜、芒果、瓜類、香蕉等,必要時應儘速採收必要時應儘速採收,並妥善貯藏,再配合市場之需求秩序供貨。正值果實發育期之水果,如荔枝、龍眼、芒果等應加強果園排水及植株、枝幹架設支柱等措施,以防止落果或枝條斷裂現象;災害後應注意田園清除工作,排除積水、加強中耕培土、補施肥料與防範病蟲害發生。 四、漁業方面:養殖業者應加強塭堤的修補維護和排水路的疏通,檢視備用發電機能否啟動並添足用油,加強巡視水閘門、保持操作正常,低窪地區應防淹水與海水倒灌。海上箱網養殖業者應檢修框架、浮球、網片,妥為固定纜繩。定置網業者亦應加強網具、船舶等安全,停泊漁船加強繫纜。海面上作業船隻應留意收聽颱風最新動態,同時與各地區漁業電臺保持密切聯繫。 五、水土保持方面:請有關單位持續關注颱風動態,監測各地區降雨,適時發布土石流紅黃色警戒,嚴防山崩、土石流及地層滑動等災害,預先準備災害防救應變措施,如有實施緊急水土保持處理之需要時,請洽該會水土保持局協助(土石流災情通報免付費電話:0800-246246)。 六、農田水利方面:請各農田水利會加強防汛整備工作,確保設施運作正常,並加強清淤檢查作業,掌握閘門之適切開關時機,俾於颱風期間排洪順暢,以降低淹水及災害發生風險,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農委會特別籲請農、漁民隨時注意颱風最新動態,並已指示漁業廣播電台及漁業通訊電台加強廣播,呼籲海上作業漁船密切注意颱風動態,做好防颱準備;林務局勸離森林遊樂區內遊客,並加強安全巡護。針對農畜產品供應量該會將加強調控,並輔導主要農民團體及消費地市場大型冷藏庫進行蔬菜及農畜產品供應調節,請民眾安心。

2020/05/17

近日媒體報導「雲林農田水利會預計解僱掌水工」,農委會表示,掌水工旱季時協助水利會工作站水量調節、防汛期負責開關水門、平時協助清理灌溉圳路及水門垃圾與樹枝等雜物。且掌水工大多是住在工作站附近的農民,最了解當地現況與需求,故運作順暢且成效良好。 農委會說明,經洽雲林農田水利會表示,該會目前因應用水調配需求,進行相關人力盤點與調整,包括: 1、掌水工(其工作性質是各田間調配水源的工作)及用水調節工兩者有部分重疊情形,因長久以來依循舊例,未曾檢討改善,恐有重複之虞,故作適度檢討及分工。 2、雲林水利會此次改變並非全部解僱,而是請區處及工作站視業務依實際需要重新審視檢討後提報該會核定,並不影響用水調節及相關業務之運作。另因水門看守工是很重要工作,要求增加人員並調整其津貼金額。 3、雲林水利會已指示區處及工作站應依工作量及權責,適當調整工資,並考量工作站業務及照顧相關僱工福利。 農委會表示,雲林農田水利會施行之措施,係對業務重疊部分進行需求檢討,並無外界解讀全部解僱之情形,對於具優良傳承與成效之制度,農委會均予以肯定與支持。農委會將督促雲林農田水利會儘速完成區處及工作站之業務盤點,並依據檢討結果及業務需要辦理。